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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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規(guī)則

  時間:2007-09-06 10:45    來源:中國普法網(wǎng)     
 
 

  一、同一網(wǎng)友可以多次參賽,每次重新獲得試卷,試題不同。成績及排名以本人最好成績?yōu)闇省?

  二、競賽系統(tǒng)按照參賽者成績由高到低自動排名。成績相同的,以競賽系統(tǒng)記錄的答卷提交時間為準進行排名,先提交的排名在先。競賽系統(tǒng)顯示的排名為前2000位參賽者。

  三、競賽結(jié)束后,主辦方將根據(jù)參賽者成績和排名情況進行抽獎,產(chǎn)生各獎項獲得者。抽獎由北京市公證處公證。

  四、競賽活動個人獲獎?wù)吆蛢?yōu)秀組織獎獲得者名單將在主要新聞媒體上公布。

 
編輯:趙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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