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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啟動赴臺游相關證件辦理業(yè)務

2009年03月25日 08:38 來源: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新網(wǎng)太原三月二十四日電(記者 梁波)二十四日山西省公安廳新聞發(fā)言人辦公室通報,山西省已被批準為大陸居民赴臺灣旅游地區(qū)。山西省居民可以向戶籍地的縣、市級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相應旅游簽注。

  山西省是繼北京等省、市于二00八年七月開通赴臺旅游后,全國第二批開放赴臺旅游的省份。目前,山西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已啟動大陸居民赴臺旅游相關證件辦理業(yè)務,并已為首批獲準赴臺的參團旅游人員辦理了證件。

  據(jù)山西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負責人介紹,赴臺旅游需由國家旅游局會同有關部門指定的旅行社組織。山西省居民赴臺旅游,應先向省內(nèi)組團社報名,憑組團社出具的收費票據(jù)向戶口所在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旅游類簽注。對符合條件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將在十五個工作日內(nèi)簽發(fā)證件。

  目前,山西省獲準經(jīng)營本省居民赴臺旅游業(yè)務的旅行社有山西商務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太原)、大同中國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大同)、山西太行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晉城)山西皇城相府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晉城)。

  與此同時,山西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提醒,居民赴臺旅游全部實行整團往返,在臺灣地區(qū)停留時間不超過十天。對在臺逾期非法停留者,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將依法依規(guī)處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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