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審法官:
當庭調(diào)解
錢由女兒代為保管
僵持之下,通過詢問,法官得知朱大伯還有兩個女兒。
朱大伯也表示,如果錢能放在大女兒那兒還是放心的。法官現(xiàn)場連線了遠在廣州的大女兒。
大女兒告訴法官,“錢由我保管可以,但是我也擔心他會時不時纏著我要錢,拿了錢又去賭博!
考慮了雙方的意見之后,法官提議可以做個書面約定,事先說清楚只有在朱大伯有重大支出時才會來要這筆錢,或者等他自己以后沒有經(jīng)濟來源了,大女兒會分期把錢打給他。
對于這個方案,大伯和兒子都沒有異議,雙方達成了調(diào)解協(xié)議,兒子同意今天下午就去將存在自己銀行卡內(nèi)的10萬元定期解凍,并在一星期內(nèi)將錢轉到妹妹的賬戶。(本報首席記者 肖菁 見習記者 高佳晨 實習生 饒愛萍 通訊員 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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