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浙江新昌的案件是系列殺人強奸案的首起案件,經(jīng)湖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和浙江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協(xié)商,目前由新昌警方主辦。
6年前,姚常鳳在新昌為什么要殺害這對小姐弟?
“當時小男孩在喊,怕他們會告密!甭渚W(wǎng)后,姚常鳳交代,自己先掐暈7歲的小女孩準備強奸,卻被小女孩6歲的弟弟發(fā)現(xiàn),因為擔心事情暴露,他用菜刀和凳子殘忍地殺死這對小姐弟。
最新進展:
該案交由新昌警方主辦
他又交代一起強奸幼女命案
為方便辦案,姚常鳳移交后,將由新昌警方帶著他先后到湖南龍山、重慶梁平和酉陽指認現(xiàn)場并固定證據(jù),之后再帶回新昌偵辦。專案組民警透露,由于指認現(xiàn)場的路程較長,預計一個星期之后才能將姚常鳳帶回新昌。
7月11日下午,案件有了新的重大突破:姚常鳳交代,2012年,他在湖北老家的橘樹林里奸殺了一名10歲左右的小女孩,之后他將小女孩掐死,最后埋尸河邊。
至此,姚身上已經(jīng)背負了4條人命。目前,案件基本得到證實,具體細節(jié)仍在進一步確認之中。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