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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軍士兵江國慶冤死案 陳肇敏等人仍獲不起訴

2012年08月24日 14:42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8月24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北地檢署今天偵結(jié)臺空軍前作戰(zhàn)司令陳肇敏等私刑拘禁江國慶致死案,認為被告一心想破案立功,與江國慶之死并無因果關系,全案仍不起訴。

  在1996年發(fā)生女童遭性侵命案,當時被控犯案的江國慶來年遭軍方槍決。臺北檢方去年5月間偵結(jié)案件,依強奸殺人罪起訴另一士兵許榮洲,并認定江國慶遭不當取供,疑為錯殺。江國慶家屬控告陳肇敏等人,但因為已逾追訴期,臺檢方給予不起訴處分。

  檢方及江國慶母親聲請再議,臺“高等法院檢察署”去年7月將全案發(fā)回臺北地檢署續(xù)查,要求追查陳肇敏等人是否觸犯殺人罪。

  地檢署上午偵結(jié),認為陳肇敏等人涉嫌私行拘禁致死及濫權追訴致死罪部分,已逾追訴期。

  殺人罪認定方面,臺檢方認為,陳肇敏等人為求破案,客觀上以強光、電擊棒威嚇等不當方式取得江國慶自白,雖導致江被審判,但被告無從干預審判,主觀上是因江國慶涉有嫌疑,被告等人才為求破案立功實施刑逼,無殺人故意,與江國慶之死無因果關系,全案不起訴。(中國臺灣網(wǎng)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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