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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麗青:司法機關將依法處理臺生涉嫌搶劫案

2011年11月16日 10:52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11月16日北京消息 國臺辦新聞發(fā)言人范麗青今日表示,今年3月發(fā)生在江蘇昆山的臺生涉嫌搶劫案件,目前已移送當?shù)胤ㄔ簩徖怼?

  國臺辦今天舉行例行新聞發(fā)布會,臺灣《團結(jié)報》記者提問:今年以來,上海、昆山的臺商子女學校接連發(fā)生臺生搶劫案,其中3位年滿18周歲的臺生被昆山檢方起訴,有兩位可能面臨十年有期徒刑的刑責。據(jù)悉,當事人家長正積極向當?shù)赜嘘P部門求助,并希望臺灣海基會介入,向法院求情,請求減免刑責。請問發(fā)言人對此有何評論?

  范麗青表示,今年3月發(fā)生在江蘇昆山的臺生涉嫌搶劫案件,目前已移送當?shù)胤ㄔ簩徖。司法機關將會依法處理。如果有需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nèi),臺辦可以繼續(xù)提供必要的協(xié)助。(中國臺灣網(wǎng) 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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