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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娼挨批 臺當局:被迫從事性交易者將輕罰或免罰

2011年11月14日 11:18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11月14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社會秩序維護法規(guī)“娼嫖都罰”上路逾一周,臺當局內政主管部門相關負責人簡太郎今天表示,考量性專區(qū)尚未設立、社會底層因生活被迫從事性交易工作,將衡酌輕重輕罰或免罰,并否認抓貧不抓富。

  臺媒報道稱,社會秩序維護法規(guī)新法上路一周,尚未設性專區(qū)、罰娼嫖,被批“欺負弱勢、抓貧不抓富”。

  對此,上午,參加臺民意機構內政主管部門相關預算與法案審查前受訪的簡太郎表示,上周五(11日),臺內政主管部門召開會議因應社會秩序維護法規(guī)修正后,性專區(qū)沒有設立,很多社會底層的人因為生活被迫從事性交易工作,因此,依據(jù)社會秩序維護法相關規(guī)定,將衡酌輕重可以減輕或免除其罰。

  針對“抓貧不抓富”的說法,簡太郎指出,警方執(zhí)法一視同仁,只要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規(guī)相關規(guī)定都會依予處罰。(中國臺灣網(wǎng) 劉海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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