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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懷鈺訴公司老板性騷擾案火爆開庭 雙方拍桌互嗆

2011年06月23日 10:31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徐懷鈺(右)與媽媽最近因與經紀公司龍演的官司數(shù)度出入法庭。圖片來自網(wǎng)絡

  中國臺灣網(wǎng)6月23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徐懷鈺與經紀公司龍演的合約糾紛仍未平息,龍演經紀老板吳祖望不滿徐懷鈺指他性騷擾,控告徐懷鈺損害名譽并求償700萬元(新臺幣,下同)。臺北士林地方法院昨天(22日)開庭審理賠償案,吳祖望不滿徐懷鈺的律師翁瑞麟不斷在舊事上打轉,兩人在法庭爆發(fā)口角拍桌互嗆,法官一度要求吳祖望離開。徐懷鈺與母親全程僅低聲與翁瑞麟交換意見,態(tài)度低調。

  據(jù)報道,徐懷鈺昨天上午化淡妝,穿白色T恤、深色休閑褲與母親何秀鳳一起出庭但未發(fā)言。龍演經紀老板吳祖望在法庭質疑徐懷鈺,指其被他逼迫陪吃飯喝酒、短信性騷擾的聲明稿內容有問題。徐懷鈺翁瑞麟則堅稱內容都是真的。吳祖望突然生氣拍桌對翁瑞麟說:“你身為律師,居然公然對法官說謊!”翁瑞麟不甘示弱重重拍桌回擊。法官當場喝斥雙方“你們當這里是哪里,民意機構質詢嗎”,并要吳離開法庭,冷靜后才準入內。開完庭后,吳祖望稱他確實有點激動。

  據(jù)臺媒了解,徐懷鈺與龍演簽經紀約后人間蒸發(fā),被龍演求償違約金1300萬元。徐懷鈺反控龍演經紀老板吳祖望帶她應酬喝酒,還發(fā)性騷擾曖昧短信,龍演為此控告她涉及加重誹謗罪、名譽損害,并要求賠償700萬元。至于違約金案,今年4月臺北地方法院已判決徐懷鈺賠200萬元。(中國臺灣網(wǎng) 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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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吳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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