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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藝人大炳四度涉毒 臺檢方認(rèn)定為累犯求處重刑

2011年06月09日 07:36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臺灣藝人大炳今年3月份因吸毒再被捕。圖片來源: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

  中國臺灣網(wǎng)6月9日消息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報(bào)道,四度涉毒的臺灣藝人大炳(本名余炳賢)在今年3月遭警方逮捕,臺灣士林地檢署昨(8)日終結(jié),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由于屬于累犯,檢察官請求加重其刑。 

  大炳今年3月又因吸毒遭逮,雖然堅(jiān)稱自己只是去找朋友、沒吸毒,但在尿液、唾液檢驗(yàn)后,都驗(yàn)出有吸毒反應(yīng),確定吸毒。在上個月14日時,他現(xiàn)身鏡頭前時,還哽咽落淚直言“別給我機(jī)會,但求給我時間!”

  臺媒稱,翻開大炳涉毒事件簿,分別為:2007年,在汽車旅館內(nèi)與毒藥頭交易安非他命被逮,2008年再次因吸食安非他命進(jìn)入警局,2010年4月警方又在他家中搜出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毒品,10月判刑確定,依施用二級毒品罪判處5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5萬。且大炳屢次被抓后,都聲淚俱下表示將痛改前非。(中國臺灣網(wǎng) 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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