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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林縣長蘇治芬涉貪案關鍵人陳勇兆今自首并交保

2008年11月07日 23:34 來源: 字號:       轉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11月7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灣云林縣長蘇治芬涉嫌璟美公司行賄案,拒絕交保后被收押,全案關鍵人云林縣工策會總干事陳勇兆,今天主動到案自首,接受臺檢方偵訊后于晚間9時左右,以70萬元(新臺幣 下同)交保。

  據(jù)臺媒報道,云林縣檢方以犯罪嫌疑重大為由,4日上午將蘇治芬拘提,經(jīng)偵訊后聲請羈押,云林地方法院于5日凌晨裁定600萬元交保,但蘇治芬堅持拒絕交保,云林地院重新評議后裁定將其收押,同日晚間移送云林看守所。

  據(jù)檢方4日發(fā)出新聞稿指出,2006年9月間,臺灣明信營造公司董事長葉安耕在斗六一家冰店,將璟美公司簽發(fā)的10張支票、面額共500萬元,交給蘇治芬,蘇治芬看后將支票交還葉安耕。

  臺檢方并指出,去年4月30日,葉安耕提示支票已兌現(xiàn),去年6月至今年1月間,蘇治芬指派陳勇兆分三次前往明信公司,找葉安耕領取上述款項。

  云林檢方在4日發(fā)出新聞稿中,列名將陳勇兆等4人帶回偵訊并聲請羈押,但事實上,陳勇兆當天并未到案。之后陳勇兆今天上午10時左右主動到案自首,經(jīng)過初步訊問后,云林檢方檢察官于晚間8時對其進行復訊。今晚9時陳勇兆以70萬元交保。臺檢方對相關案情以“偵查不公開”回答,陳勇兆也未做其它說明。(沈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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