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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長廷臺北縣總部違約占地 藍營民代批詐人民的錢

2008年01月25日 15:14 來源: 字號:       轉(zhuǎn)發(fā) 打印

  中國臺灣網(wǎng)1月25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國民黨籍“立委”吳育升今天表示,謝長廷、蘇貞昌臺北縣競選總部承租臺電土地,租小用大,詐用公共用地,已經(jīng)違約。他呼吁臺電,應(yīng)盡速中止契約,否則相關(guān)人員將涉嫌瀆職。

  報道稱,日前國民黨黨團質(zhì)疑,民進黨2008參選人謝長廷臺北縣競選總部承租臺電板橋地區(qū)的土地,只租用近千坪(1坪約合3.3平方米)土地中的100坪,租金3個月僅為 41萬元(新臺幣,下同),臺電低價租給民進黨,民進黨是在欺詐臺灣人民的錢。謝長廷臺北縣競選總部對此回應(yīng)指出,總部現(xiàn)址對面是兩年前臺北縣長周錫瑋競選總部,這次比照同樣條件向臺電租用,并無可議之處。

  今天上午,國民黨“立委”吳育升召開記者會,他痛批,謝長廷臺北縣競選總部的回應(yīng)完全是說謊。根據(jù)周錫瑋兩年多前的租用公用土地契約,周錫瑋的租金是443.3876萬元,謝長廷臺北縣競選總部的租金和周錫瑋租金差額十倍,居然說和周錫瑋同樣條件,這是知錯不改。

  吳育升指出,謝長廷臺北縣競選總部只租100坪卻使用千坪土地,且未向臺北縣政府消防局及交通局依程序申請,即動工興建競選總部。他質(zhì)疑曾任臺北縣長的蘇貞昌帶頭違法,租小用大,詐用公共用土。

  吳育升強調(diào),根據(jù)民進黨和臺電土地租賃契約書,總部若私自越占租地以外的臺電土地,臺電隨時可終止契約。若活動范圍超過承租范圍,則需在活動7天前通知臺電,若未通知臺電,臺電可加收50%違約金外,并可隨時終止契約。

  吳育升表示,謝長廷臺北縣競選總部明天將成立,卻未在7天前告知臺電,已違反契約規(guī)定。他呼吁臺電盡速中止契約,如果臺電人員未依法處理,將涉嫌瀆職。(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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