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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曉光介紹開放臺灣居民申請大陸中小學教師資格政策情況

2019年01月16日 11:09:00來源:中國臺灣網

  中國臺灣網1月16日北京訊 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今天上午10點在國臺辦新聞發(fā)布廳舉行例行新聞發(fā)布會,國臺辦發(fā)言人馬曉光主持本次新聞發(fā)布會。

  團結報:請發(fā)言人介紹開放臺灣居民申請大陸中小學教師資格的政策情況。

  馬曉光:近日,教育部、中央臺辦、國務院港澳辦聯(lián)合印發(fā)了《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凡符合條件,在大陸學習、工作和生活的臺灣同胞,可憑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者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也就是俗稱“五年期有效”的臺胞證,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這是大陸有關部門繼“31條”之后,為臺灣同胞落實同等待遇推出的又一項利好政策。特別是回應了那些已經在大陸就讀師范專業(yè)的臺灣學生的需求,有很強的現(xiàn)實針對性。今年上半年資格考試日期定在3月9號,報名時間是1月15號到18號,有關具體的情況可以通過中國教育考試網和教育部政務新媒體“微言教育”來查詢。歡迎符合條件的臺灣同胞踴躍報名。(中國臺灣網 高旭)

[責任編輯: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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