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能否保護好未成年人

時間:2012-07-25 09:57   來源:燕趙晚報

  根據(jù)最新頒布的《陜西省商務系統(tǒng)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今后陜西省境內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的經(jīng)營場所,最高將受到2000元的罰款處罰。(7月23日新華網(wǎng))

  其實,我國并不缺少禁止向未成人出售煙酒商品的法規(guī),可市場為什么仍然我行我素呢?“對不起,你還沒到法定年齡,我不能把酒賣給你!痹诓簧俸M庥耙晞≈校〉昀习宓倪@句臺詞經(jīng)?陕,而在我們周圍的商店內,我們何時聽到過類似善意的拒絕呢?還盼有關部門加強對商家的監(jiān)管和懲戒,商家應該將視線集中在青少年手中的身份證上,而絕非他們的錢包。

  罰款2000元,遏制不住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的沖動。法律缺乏威懾力將慫恿人們藐視法律。與其這樣,倒不如制定入罪條款,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煙酒,違者,即為犯罪,這樣的條款或許可以遏制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劉英團)

編輯:許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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