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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 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確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也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必然要求。未來幾年,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也是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關鍵時期。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fā)了《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以下簡稱《綱要》)!毒V要》是黨和政府對人民作出的莊嚴承諾,是今后幾年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奮斗宣言和行動綱領,標志著我國法治政府建設進入了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同步規(guī)劃、同步實施、同步建成的決定性階段。法治政府建設正展現(xiàn)出前所未有的“加速度”。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法治政府不能缺位
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難點在全面,重點在小康。就“全面”而言,我國不僅要實現(xiàn)物質文明的小康,而且要實現(xiàn)“五位一體”全面進步和社會公平正義的小康;就“小康”而言,既包括人民群眾物質生活比較殷實,又包括法治政府基本建成。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fā)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民主意識、法治意識、維權意識不斷增強,全社會對公平正義的渴望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強烈。政府是老百姓打交道最多的國家機關,也是老百姓感受公平正義最直接的國家機關。沒有法治政府的基本建成,就難以保障社會公平正義,促進社會穩(wěn)定和諧,使人民群眾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嚴。這就要求我們必須把深入推進依法行政作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主體工程,把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中具有示范性和帶動性的關鍵環(huán)節(jié),率先實現(xiàn)重點突破,確保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
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標準
[責任編輯: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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