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立法院內(nèi)政委員會”21日初審通過“兩岸人民關系條例38條修正草案”,開放人民幣在臺兌換!未來臺灣或大陸的民眾,只要持有2萬元以下的人民幣,到臺當局“金管會”和“中央銀行”指定的銀行即可兌換新臺幣。
臺灣“中央廣播電臺”報道說,預期這對7月開放大陸觀光客赴臺的政策將有正面的影響。
第一天到“立法院”備詢的臺當局“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對于這個結(jié)果感到相當高興。賴幸媛說,“內(nèi)政委員會”還有二、三讀程序,整個過了,7月大陸客赴臺觀光就有“法源”依據(jù)。(周選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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