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9〕第16號

2009-09-14 09:59     來源:中國人民銀行網(wǎng)站     編輯:肖燕

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09〕第16號

 

    經研究決定,由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及中國人民銀行與國家外匯管理局聯(lián)合發(fā)布的6件規(guī)范性文件(附后)自公告之日起廢止。

 

中國人民銀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廢止的規(guī)范性文件

(共計6件)

 

一、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改革外匯管理體制的公告(1993年12月28日發(fā)布)

二、關于人民幣匯價管理問題的通知(銀發(fā)〔1995〕26號)

三、關于禁止購匯提前還貸有關問題的通知(銀傳〔1998〕50號)

四、關于嚴禁購匯提前還貸的緊急通知(銀傳〔1998〕53號)

五、關于更正《關于嚴禁購匯提前還貸的緊急通知》的通知(銀辦發(fā)〔1998〕96號)

六、中國人民銀行關于調整外幣現(xiàn)鈔管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fā)〔2002〕28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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